(2024)粤0112执867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送达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8676号
广州市冠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宇聪:
深圳前海融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深圳前海融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冠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宇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执保案号(2024)粤0112执保7563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传票》,责令你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所需承担的义务。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