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恢79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送达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恢790号
广州市鹏桂纸业有限公司、李鹏建、李鹏程:
关于本院执行的广州书宁纸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市鹏桂纸业有限公司、李鹏建、李鹏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责令前述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所需承担的义务。
特此公告
二0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