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9517、10753、10918、1093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送达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9517、10753、10918、10939号
刘建宏、吴玉娇、马健行、江西岳峰集团环保新材有限公司、江西岳峰集团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马铭华:
关于本院执行的柯伟卿与被执行人刘建宏、吴玉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王欣与被执行人马健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搜原供应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岳峰集团环保新材有限公司、江西岳峰集团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张桂莲与被执行人马铭华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责令前述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所需承担的义务。
特此公告
二0二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