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3124号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3124号
马杜明:
关于本院受理的蔡志平与马杜明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马杜明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亦未履行财产报告义务,本院依法对上述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