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恢35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恢351号
鹤山市嘉辉保温容器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鹤山市嘉辉保温容器有限公司、曾昭就:
关于广州花城玻璃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鹤山市嘉辉保温容器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鹤山市嘉辉保温容器有限公司、曾昭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前述被执行人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责令前述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所需承担的义务。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