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7121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送达公告
广 州 市 黄 埔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7121号
广东特纳江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李德朋、江西特纳江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强制执行广东特纳江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李德朋、李小力、江西特纳江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你方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所需承担的义务。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