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恢904号评估报告公告送达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恢904号
刘善敏、广州奥林匹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经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就本案被执行人广州奥林匹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路30号负一层111号车位作出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为95000元。因你方未到本院领取该资产评估报告,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该报告,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7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报告,逾期即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回复对该资产评估报告的书面意见(落款必须亲自签名或盖章,复印无效),逾期则视为对此《资产评估报告书》无异议。
经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就本案被执行人广州奥林匹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路30号负一层111号车位作出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为95000元。因你方未到本院领取该资产评估报告,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该报告,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7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报告,逾期即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回复对该资产评估报告的书面意见(落款必须亲自签名或盖章,复印无效),逾期则视为对此《资产评估报告书》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放法官
联系电话:020-83006355、020-83006492
二〇二五 年 二 月 二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