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1784号评估报告送达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1784号
陈嘉玲:
本院立案执行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与陈嘉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依法将被执行人陈嘉玲名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凤凰城凤晴苑一街2号1202房房产进行网络询价,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评估价格为525265元、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评估价格为691371元、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评估价格为719497元,本院将取上述三家网络询价平台给出的评估价均价(即645377.67元)作为该房产的参考价。
因本院向你方送达未予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内容,公告期三十日。三十日后,即视为送达。
如你方对上述评估价格有异议的,请于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或逾期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以后执行过程中作出的拍卖裁定书、过户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等,如情况没有变化的,不再另行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 年 六 月 六 日
联系人:胡法官020-8300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