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2执13580号网络询价报告、网络询价报告结果告知书公告送达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12执13580号
姚丽华:
本院立案执行的本院刑庭移送执行周秦、罗浩翔、姚丽华、杨丽萍、张少群、庄梦华责令退赔、罚金、没收财产、追缴违法所得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本院已依法将被执行人姚丽华名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2号2328房的房产进行网络询价。经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三方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评估价格分别为1389081元、1281461元、1483248元,本院将取该三方评估机构给出评估价的平均数(即1384597元)作为该房产的参考价。因你未到本院领取上述评估报告且未签收本院邮寄送达的上述评估报告,现向你公告送达该报告,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7日内来本院领取该评估报告,逾期即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回复对该评估报告的书面意见(落款必须亲自签名或盖章,复印无效),逾期则视为对上述《网络询价结果告知书》《网络询价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壹贺法官
联系电话:020-8300500,020- 83006595
二〇二四 年 七 月 十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