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3327号查封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3327号
陈淑梅及相关权利人:
本院受理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申请执行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王永辉、陈淑梅其他案由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查封了被执行人陈淑梅名下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113号1805房。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本院决定对上述查封的房产予以评估、拍卖。
现限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主张相关权利,并配合本院进行涉案房产的评估、拍卖工作。逾期未申报相关权利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各权利人自行承担。如对本院的评估、拍卖工作予以阻挠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