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2执8520号公告(拍卖)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12执8520号
郭灿宝及相关权利人:
本院强制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与郭灿宝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执行依据系已经生效的(2021)粤0112民初2463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登记被执行人郭灿宝名下位于海珠区燕子岗路燕岗街6号之二406房,产权证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05449号。
现限被执行人郭灿宝在公告张贴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前述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的债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上述房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所欠的债务。
限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主张相关权利,并配合本院进行前述涉案房产的评估、拍卖、变卖工作。逾期未申报相关权利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各权利人自行承担。
令被执行人或其他占有人在十五日内自行搬离。如对本院的评估、拍卖、变卖、交付工作予以阻挠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责任。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七月七日
联系人:李法官、刘助理 电话:020-83006560、83006507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