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2执异91号申请书、证据副本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送达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0112执异91号
高新低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舒丽君,胡矿,张小齐,周嘉裕,王国超,谢茵,李维亚,聂爱生,郑德权:
本院在执行(2024)粤0112执3148号案件过程中,广东智慧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申请事项为:申请执行人广东智慧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高新低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依法作出执行终本的(2024)粤0112执3148之一《民事裁定书》。现申请人就申请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提出申请如下。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