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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112执4290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4 11:34:34 来源: 作者: 【字体: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2018)粤0112执4290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保护债权人权益,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事项,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具体详见下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

发放依据

承办法官

1

2018)粤01124290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张维亮、广州市雄丰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1915.14

2017)粤0112民初1804

姜莉莎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对上述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监督电话:020-8300658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二五年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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