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恢795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送达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恢795号
广东省燃料有限公司、天津伟娜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邢建伟、王爱英:
关于本案执行的广东省燃料有限公司与天津伟娜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邢建伟及王爱英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用其他法定方式向你们送达(2024)粤0112执恢795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送达以后执行中作出的法律文书等,情况没有变化的,不再另行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