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恢995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送达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恢995号
广东凯雄建设有限公司、周景华:
佛山市永建利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与广东凯雄建设有限公司、周景华、黄新元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你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所需承担的义务。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