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4951号执行裁定书公告送达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4951号
铜陵恒大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星链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与铜陵恒大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2024)粤0112执4951号《执行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12执4951号案终结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