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异460号《执行裁定书》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异460号
广州市日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何顺祥、谢跃文、英德市日森散热器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2020)粤0112执4932号案件过程中,深圳市博盛佳元商贸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12执异46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变更深圳市博盛佳元商贸有限公司为(2020)粤0112执4932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