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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4)粤0112民初8386号开庭
发布时间:2024-06-27 10:38:00 来源: 作者: 【字体: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2民初8386号原告武汉盟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南洋动漫设计有限公司、广州达力动漫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12民初8386 
广州南洋动漫设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武汉盟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南洋动漫设计有限公司、广州达力动漫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求本院:1.判令二被告立即支付合同款项2695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自2023年4月13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算至2023年12月15日为11649元);2.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20000元;3.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8月29日10时30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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