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2执2573/2829/3350/3453/3583号《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送达公告
广 州 市 黄 埔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粤0112执2573/2829/3350/3453/3583号
吴发兴、广州泽皇物流有限公司、潘名勇、广州蓝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世勋传媒有限公司、王莲花、曾梦良:
关于石治强申请执行吴发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江西省福亿物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州泽皇物流有限公司、潘名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林俊纯申请执行广州蓝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金通传媒(广州)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州世勋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广东世恒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莲花、曾梦良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3)粤0112执2573/2829/3350/3453/3583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