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2执12670/12667/12616/12552号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送达公告
广 州 市 黄 埔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12执12670/12667/12616/12552号
张龙、广东金远贤投资有限公司、何振飞、李国欢:
关于杨美玲、李芳芳分别与张龙、广东金远贤投资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纠纷两案,关于黄忠仁、凌的平与何振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关于彭国如与李国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2)粤0112执12670/12667/12616/12552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