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2执10041/10932/12515/13209/10289号《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送达公告
广 州 市 黄 埔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12执10041/10932/12515/13209/10289号
万鹏勇、康志彬、裕文新兴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何礼满、眸之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秀兰:
关于吕钧美申请执行万鹏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关于谭林申请执行康志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关于虞文涛申请执行裕文新兴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关于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执行何礼满行政非诉纠纷一案,关于钱玉林申请执行眸之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秀兰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2)粤0112执10041/10932/12515/13209/10289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