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2执10321-10326/10330/10332号《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送达公告
广 州 市 黄 埔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12执10321-10326/10330/10332号
广州至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王凯丹、杨育辉、吴冠澎、江珊珊、何崖、李培清、钟振锋、王安硕申请执行广州至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2)粤0112执10321-10326/10330/10332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