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12执8346号
江苏茅山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权利人:
本院在执行江苏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茅山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12执834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江苏茅山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金坛区访仙路6号誉湖庄园沁园49幢2号(产权证号:0030929号)的产权;
二、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江苏茅山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金坛区访仙路6号誉湖庄园沁园45幢2号(产权证号0030912号)的产权;
三、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江苏茅山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金坛区访仙路6号誉湖庄园沁园45幢3号(产权证号0030916号)的产权;
四、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江苏茅山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金坛区访仙路6号誉湖庄园沁园41幢2号(产权证号0030896号)的产权;
五、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江苏茅山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金坛区访仙路6号誉湖庄园沁园26幢1号(产权证号0029626号)的产权;
六、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江苏茅山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金坛区访仙路6号誉湖庄园沁园26幢2号(产权证号0029625号)的产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联系人:李法官 020-83006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