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12执恢598号结案通知书
广 州 市 黄 埔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12执恢598号
陈春柳、欧健燐、广州衡国贸易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支行申请执行陈春柳、欧健燐、广州衡国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款项,本案全部执行到位。至此,本院的(2015)穗黄法执字第850号和(2021)粤0112执恢598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公告送达《结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