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12执8182/8423/8645/8788/8861号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终本裁定书送达公告
广 州 市 黄 埔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12执8182/8423/8645/8788/8861号
广州鸥远物流有限公司、徐辉、蓝新财、王永、一树山(广州)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冯义刚申请执行广州鸥远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广州瑞致租车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徐辉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胡先文申请执行蓝新财劳务合同纠纷,黄江波申请执行王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邱文平申请执行一树山(广州)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前述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产线索,本案暂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粤0112执8182/8423/8645/8788/8861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