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12执5073号分红分配告知书送达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0112执5073号
被执行人钟敬鹏:
关于钟敬鹏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本院已通过截留、扣划被执行人钟敬鹏款项共计8000元。本院优先两案中所涉执行费共计100元后,尚有7900元可供分配;拟根据生效判决确定的债权数额按同一比例分配给两案申请人余献素、钟丽华。其中:(2021)粤0112执5073号案申请人余献素分得1919.77元;(2021)粤0112执8014号案申请人钟丽华分得5980.23 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0112执7807号《执行告知书》。如你方对本《执行告知书》有异议,请书面向本院经办人提出异议。若各方当事人在收到本《执行告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无异议,本院将按此标准进行分配。如各方当事人对本《执行告知书》有异议,请书面向本院经办人提出异议。若各方当事人在收到本《执行告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无异议,本院将按此标准进行分配。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联系人:李法官/吴助理,电话:020-83006508/83006495, 地址:广州市大沙东路313号5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