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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广东证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诚信处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2-25 17:40:58 来源: 作者: 【字体:

各中介机构:

广东证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在本院委托的(2021)粤0112民初12652号案件开展鉴定工作过程中,鉴定人采用当事人提交的未经质证的证据材料,导致鉴定结论不能采用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严重影响了审判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广东省司法委托中介机构诚信管理细则》(附表“广东省司法委托中介机构不诚信事由及处理标准”第18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广东证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20分、停摇工程造价类两次并警告的处罚。

特此通报。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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