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10231号执行悬赏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2024)粤0112执10231号
关于麦仲荣申请执行徐永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4)粤0112民初311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徐永斌应向麦仲荣偿还借款2887546.95元及利息(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利息为267394.91元;2024年1月1日之后的利息,以2887546.95元为基数,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按月利率1%的标准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至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徐永斌,男,1972年6月2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3号之一1703房,公民身份号码441425197206260531。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将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20-83006560、83006502。
联系人:李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