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恢930号执行悬赏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2024)粤0112执恢930号
关于刘仁保申请执行梁孝聪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粤0112民初22938号、(2022)粤01民终1462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应赔偿申请执行人276529.81元及利息等。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的相关规定,本院特发布以下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梁孝聪,男,1987年4月15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北流市石窝镇河浪村下寨组4号,公民身份号码45098119870415505X。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的,一经查实,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金予以奖赏。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20-83006530、83006545。
联系人:杨法官、谢助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 年 二 月 二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