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2024)粤0112执7045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海派智慧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邵阳市艺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冯港能、郭宇帆、彭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粤0112民初1062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邵阳市艺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应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海派智慧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返还保证金500000元并支付逾期履约赔偿款150000元、律师费50000元、诉讼费5650元、担保费6000元及律师费10000元;冯港能、郭宇帆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彭亮对邵阳市艺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应返还的保证金500000元及支付的逾期履约赔偿款150000元,在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至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一、被执行人冯港能,男,住湖南省湘潭县乌石镇众兴村光荣组,公民身份号码430321199809013316;二、被执行人郭宇帆,男,住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红格尔图镇周家村,公民身份号码150928199503191515;三、被执行人彭亮,男,住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办事处井奎路社区井湾路618号山水庭院9栋103房,公民身份号码430124197807196576。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将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20%作为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20-83006558、83006502。
联系人:徐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