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公告>执行其他公告> 正文执行其他公告
(2018)粤0112执恢256号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30 11:31:10 来源: 作者: 【字体: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18)粤0112执恢256

关于王显敏申请恢复执行洁娴合作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1穗萝法萝民二初字第2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欧洁娴应赔偿申请执行人王显敏违约损失6202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欧洁娴19868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罗定市素龙镇思围村委文貌16公民身份号码44531198608014089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将支付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悬赏。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20-83006473、83006475

联系人:升山法官。

特此公告

                        二十二三十

返回首页|关于我们|交通指引|收藏本站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技术支持: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建议浏览器版本在IE7.0以上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