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2执11790号案执行悬赏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粤0112执11790号
关于李海长申请执行韦玄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22)粤01民终1994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赔偿258519.15元。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韦玄辉,男,汉族,1973年12月6日出生,住广东省高州市平山镇乐泗木坑上村36号,公民身份号码 440922197312066457。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将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15%作为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并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20-83006370、83006321。
联系人:胡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 年 八 月 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