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恢463/281号《结案通知书》公告
广 州 市 黄 埔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恢463/281号
广州掂水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富玉铭电子有限公司、王柏阳、陈芳莉:
关于本院民一庭申请执行广州掂水实业有限公司执行案件受理费一案,广州鸿森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深圳市富玉铭电子有限公司、王柏阳、陈芳莉、王状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述案款全部执行到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公告送达《结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