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恢393/378/51/280号《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公告
广 州 市 黄 埔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恢393/378/51/280号
广州冰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进涛、李锦润、金烨建设有限公司、周敏、马红英、陈健章、广州天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彭立新、毛志军、赖武平:
关于广州志正电气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州冰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进涛、李锦润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罗建军申请执行金烨建设有限公司、周敏、马红英合同纠纷一案,秦笑珍申请执行陈健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萝岗区博州汇贸易部申请执行广州天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彭立新、毛志军、赖武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4)粤0112执恢393/378/51/280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