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1677、2562、2581号《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送达公告
广 州 市 黄 埔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1677、2562、2581号
广东省博济医院(有限合伙)、刘中辉、刘潇衡:
关于广州市丰华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博济医院(有限合伙)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何云娇与刘中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卢超兴与刘潇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4)粤0112执1677、2562、2581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