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2执15453号《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送达公告
广 州 市 黄 埔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粤0112执15453号
宁波御都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纵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
关于宋甲琴与宁波御都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纵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3)粤0112执15453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