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683号终本执行裁定书送达公告
广 州 市 黄 埔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683号
宸东领汇(广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赵嘉荣与宸东领汇(广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2024)粤0112执683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公告送达终本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