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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执恢680拍卖裁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3 14:45:24 来源: 作者: 【字体: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1)粤0112执恢680号之一

宋杨

本院在执行孙春山申请执行宋杨、张玉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21)粤0112执恢68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宋杨名下位于清远市美林湖·国际社区内天汇半岛维景湾2306号【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9)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5899号】的房屋产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十三

 

联系人:法官              电话:020-8306356/83006335

(此公告不得损坏、撕毁、覆盖,违者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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