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12执6878、6886、7231、7238、7184号送达公告
广 州 市 黄 埔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12执6878、6886、7231、7238、7184号
潘敬东、广州业鑫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沃德创金属有限公司、李迪、林鸿图、何健德、广州金贵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成都致云科技有限公司、卢伍双:
关于执行潘敬东、广州业鑫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沃德创金属有限公司、李迪、林鸿图、何健德、广州金贵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成都致云科技有限公司、卢伍双缴交诉讼费案,因上述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亦未履行财产报告义务,本院依法对上述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公告送达限制高消费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