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7877-7881号公告送达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7877-7881号
秦皇岛禹赫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恒云盛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恒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飞米工场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五案,因你司下落不明,无法用其他法定方式向你司送达(2024)粤0112执7887-7881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送达以后执行中作出的法律文书等,情况没有变化的,不再另行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