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112执525号分红分配通知书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18)粤0112执525号
被执行人钟镇濠:
关于钟镇濠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本院已通过截留、扣划被执行人钟镇濠款项共计4178元,拟根据生效判决确定的债权数额按同一比例分配给两案申请人钟钊其、罗志辉。其中:(2018)粤0112执525号案申请人钟钊其分得2129元;(2018)粤0112执529号案申请人罗志辉分得2049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112执525号《执行告知书》。如你方对本《执行告知书》有异议,请书面向本院经办人提出异议。若各方当事人在收到本《执行告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无异议,本院将按此标准进行分配。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李法官/吴助理,电话:020-83006508/83006495, 地址:广州市大沙东路313号5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