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速裁案件指引
一、适用范围
当事人起诉的案件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金额不足5万元的下列给付之诉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小额速裁:
(1)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借贷、买卖、租赁和借用纠纷案件;
(2)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纠纷案件;
(3)责任明确、损失金额确定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4)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拖欠水、电、暖、天然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纠纷案件;
(5)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待遇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
(6)责任明确、数额确定的普通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案件;
(7)其他可以适用小额速裁的案件。
二、贯彻调判结合原则:适用小额速裁审理民事案件,应当贯彻调解优先原则,调解不成,要及时作出裁判。
三、利用休息时间: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安排在晚间、节假日进行调解或开庭。
四、免收诉讼费用:适用小额速裁结案的案件,免收诉讼费用。
五、人民法院适用小额速裁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本院将裁定驳回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撤销原判,并适用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小额速裁工作流程图